危废招标
标题:废日光灯管、废镉镍电池收集处理(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开始日期 2021-07-09
  • 结束日期 2021-07-14
  • 状态 状态
  • 城市 广东
  • 招标单位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所属分类 危废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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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概况根据招标人的作业要求,为招标人提供废日光灯管、废镉镍电池危险废弃物收集、处置服务,包括包装、运输、收集及最终处置。服务主要适用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海石油深海开发有限公司以及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惠州作业公司所属海上油(气)田、陆地终端所产生的属于危险废物的废日光灯管和废镉镍电池。合同(服务)期限:三年。

详情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为招标人提供废日光灯管、废镉镍电池危险废弃物的包装、运输、收集及最终处置服务。废日光灯管对应危废种类为HW29类,危废编码对应为:900-023-29,三年预估总工作量约为24吨。废镉镍电池对应危废种类为HW49类,危废编码对应为:900-044-49,三年预估总工作量约45吨。

要求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2.提供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包含废日光灯管和废镉镍电池,并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
(1)如许可证中列明了对应危废编码和收集/处理量的,应满足:具备HW29类中的900-023-29(描述含“废日光灯管”或“废含汞荧光灯”),并且该编码对应的收集/处置量不低于15吨/年;具备HW49类中的900-044-49(含“废镉镍电池”),并且该编码对应的收集/处置量不低于15吨/年。(2)如许可证中仅列明了两类危废名称(含收集“废日光灯管”或“废含汞荧光灯”的一种,含收集“废镉镍电池”),未列明具体危废编码或收集数量的,核准经营规模不低于10000吨/年,视为收集数量满足要求,处置及分包要求详见(5)。
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给招标人900-023-29类的收集/处置量不低于15吨/年,900-044-49类的收集/处置量不低于15吨/年。
3.(1) 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9类危险货物或危险废物)资质。(2)提供的运输车辆须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有效行驶证。
4.(1) 投标人提供的驾驶员须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有效驾驶证。(2)投标人提供的押运员须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操作证(押运员证)。
5.危废收集不允许分包,处置允许分包。分包商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日光灯管处置分包商经营范围应包含HW29类中900-023-29(含“废日光灯管”或“废含汞荧光灯”),且核准处置量不低于20吨/年;废镉镍电池处置分包商经营范围应包含HW49类中900-044-49(含“废镉镍电池”),且核准的处置量不低于20吨/年;招标人有权对分包商资质进行审核,中标人应予配合。(提供书面承诺)
6.投标人应在广东省内完成废日光灯管、废镉镍电池的收集。收集后如涉及跨省转运处置的,投标人应自行办理跨省准运手续。
7.(1)投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应保证于24小时内启动工作,将招标人放置在惠州、珠海、深圳的废日光灯管、废镉镍电池运至投标人的收集或处理点。(2) 废日光灯管、废镉镍电池转运需满足“车船直取”,从供应船卸船后,直接装车至危废转运车辆,保证码头不积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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