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各地正处在全力抗疫的紧张时期,席卷北方的重污染天气又来了。
日前,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称预计1月19日至23日,河南省大部分区域湿度增加,逆温显著,且有区域间污染传输,河南省大部分区域可能将有中至重度污染过程。
其中,安阳、焦作、濮阳将出现3天重度污染过程和1天中或重度污染;洛阳、三门峡、南阳和济源将出现3至5天重度污染过程;郑州、开封、平顶山、鹤壁、新乡、许昌和漯河将可能出现3至4天中度或重度污染。
为减轻污染峰值,降低重度污染持续时间,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建议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和济源等14个地方于1月18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Ⅱ级响应。
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升级为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通知》,要求从1月18日12时起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升级为橙色预警(Ⅱ级响应),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其他污染源严格按照《安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Ⅱ级响应)应急减排措施执行;现有管控措施严于《安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Ⅱ级响应)应急减排措施的,继续执行现有管控措施不变。
濮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调整为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通知》,要求全市砖瓦窑(烧结砖)企业严格落实省攻坚办《关于做好河南省水泥和砖瓦窑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70号)要求,继续停产至3月31日;其他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相应管控措施。所有工业企业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做好工业企业堆场扬尘管理,确保堆场料场密闭覆盖。市发展改革部门督导燃煤发电企业(在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热电联产企业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实施“以热定产”,加大优质煤使用比例。
除市长“一支笔”审批的重大民生工程、市攻坚办审批的特许施工项目、星级工地外,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城市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各类渣土车、建筑物料运输车和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施工场所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通知》,自1月18日12时起,在全市范围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解除或调整预警级别时间另行通知。
要求水泥(含水泥熟料和水泥粉磨站)、烧结砖瓦窑企业严格执行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做好河南省水泥和砖瓦窑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70号)规定的各项管控措施;其他行业企业按照许昌市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管控措施执行。对钢铁、焦化、炭素、铸造、陶瓷、耐材、活性炭等重点行业加强污染管控,尽可能将污染程度降到最低。燃煤发电企业应加大优质煤使用比例。
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材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建筑拆除、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和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开挖土石方的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
开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紧急通知》,按照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响应的紧急通知》要求,经市环境攻坚办研究,我市于 2021年1月18日中午12时启动橙色预警(II 级)响应(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要求落实工业减排措施。各县区政府应按照《开封市 2020 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规定,实行“一行一策”、“一企一策”停、限产管控。落实扬尘源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导建筑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停止土石方作业和砂浆粉刷砌筑作业。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除了河南地区外,河北、山西、陕西等地区也都发布应急响应措施,应对即将到来的重污染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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