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信息
时间设置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21-11-16 15: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11-24 13:3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1-11-24 13:30
提问澄清截止时间:
2021-11-24 13:30
供应商预先将货款以电汇形式支付给鞍钢联众,先款后货,鞍钢联众每月会统一安排开立相应的发票给供应商。若废品出货账户金额不足时,供应商须主动及时缴款,否则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及时出货而造成的损失。自合同签订至2022年12月31日止需求清单
组合标
重要要求
技术质量要求:
鞍钢联众要求转移报批手续由中标方负责办理,时限要求为:广东省内企业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广东省外企业签订合同后60个自然日完成跨省转移报批手续。涉及跨省转移报批的,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合同标的额的5%作为跨省转移报批申请诚意金,保证自合同签订后,且签收鞍钢联众提供的报批申请相关资料后60个自然日内完成转移报批手续的办理,如逾期未成功获批转移报批函,鞍钢联众有权无条件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予退还跨省转移报批申请诚意金。若成功获批转移报批函,鞍钢联众可退还跨省转移报批申请诚意金,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将跨省转移报批申请诚意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另外中标方必须在合同签订时向我司提供[处置方案]和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处置方案格式要求如附)。相关资料经鞍钢联众评审通过后可签订合同,逾期未提供,鞍钢联众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若有现场踏勘需求,请致电联系采购经办人卢明军(020-22207612/13928838051),踏勘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前1个工作日内完成,地点为鞍钢联众厂区。
商务要求:
投标人资格审查的要求和标准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1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当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须包含处置、利用),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中含900-204-08子项代码,核准年处置量须大于或等于合同量。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人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案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请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 4、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5)基本账户的开户证明扫描件。 5、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方应向鞍钢联众缴纳合同标的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将鞍钢联众未支付之款项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中,若中标方违反合同约定,鞍钢联众可在履约保证金中扣取相应的违约金。若中标方未出现违约或损害鞍钢联众利益的情况下,鞍钢联众应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办理返还手续,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中标方。
资质条件
注册资金:
业绩要求:
能力要求:
财务状况: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审查的要求和标准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1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当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须包含处置、利用),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中含900-204-08子项代码,核准年处置量须大于或等于合同量。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人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案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请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 4、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5)基本账户的开户证明扫描件。正文详见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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