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废活性炭处置项目公告
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废活性炭处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废活性炭处置,比选人为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鸡冠石干化中心在废气处理末端建设有一套生物除臭装置,生物除臭装置包含水洗塔一座、生物除臭箱一座及活性炭除臭箱一座。活性炭除臭箱内活性炭已达使用寿命,为保障生产废气达标排放,需对活性炭进行更换,并对换下的活性炭进行合法合规处置。
2.2 处置数量及要求:
2.3 服务地点: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内)
2.4 服务期:中标单位将废弃活性炭在全部打包完成后1天内外运处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2投标人须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置运输车辆为投标人自有的,应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委托运输合同和第三方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上材料均提供有效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以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须包含HW49其它废物(900-039-049)废活性炭处置。
3.3投标人须对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做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以上资料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1年7-9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7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1年11月18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支付5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如投标单位需邮寄投标文件,标书费相关事宜请投标单位开标前与招标代理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7316745721,联系QQ298639430,覃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1月26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因疫情特殊情况,以投标人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的时间为准,但投标人应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到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楼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覃禹收,17316745721。如因快递原因导致的未收到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负责)。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华新村350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8580223936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系人:覃禹
电 话:17316745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