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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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ZB2111240022
采购类别:服务
申请时间:2021-11-23
委托人:卢明军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项目名称:鞍钢联众废电木板委外处理
委托单位: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
报价类型:不含税报价 6%
是否组合标:组合标
报价响应率:100%
项目经理:冯勤园
时间设置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1-11-24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2-01 13:30
开标时间:2021-12-01 13:3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1-12-01 13:30
提问澄清截止时间:2021-12-01 13:3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
服务概况
服务开始日期:2021-11-30
服务天数:32
预备会日期:
项目负责人:卢明军
服务结束日期:2021-12-31
服务地点:鞍钢联众
预备会地点:
负责人联系电话:02022207612
偏离项
重要要求
技术质量要求:
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简称鞍钢联众)要求参与投标方如为自行处置企业,经营范围须应能体现出其具备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或利用或处置的能力,若为贸易类型企业经营范围需包含再生物资或与标的物类似性质物品的批发,参与投标同时必须提供 [固体废物处置方案](格式要求如附),中标供方在签订合同前提供最终处置场所的环保合法证明文件(如环保竣工批发文件或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贸易供方还需提供下游终端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应能体现出其具备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或利用或处置的能力)及相关合作证明材料。本次投标供方的 [固体废物处置方案]经鞍钢联众评审通过方可视为有效投标。投标人若有现场踏勘需求,请致电联系业务经办人卢明军(020-22207612/13928838051),踏勘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前1个工作日内完成,地点为鞍钢联众厂区。
商务要求:
投标人资格审查的要求和标准: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满足其一即可),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100万元。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基本账户的开户证明扫描件。 4、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向鞍钢联众缴纳合同标的额5%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将鞍钢联众未支付之款项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中,若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鞍钢联众可在履约保证金中扣取相应的违约金。若供应商未出现违约或损害鞍钢联众利益的情况下,鞍钢联众应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办理返还手续,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供应商。
资质条件
注册资金:
业绩要求:
能力要求:
财务状况: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审查的要求和标准: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满足其一即可),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100万元。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基本账户的开户证明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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