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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日期 | 2021-11-24 至 2021-12-06 |
招标城市 | 陕西 |
招标单位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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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天赐湾、小河等区域历史遗留含油污泥转运处置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1-XA505-FW1570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天赐湾、小河等区域历史遗留含油污泥转运处置处置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天赐湾、小河等区域历史遗留含油污泥主要产生于“封井现场清理、井场内外历史遗留清理”等产生的落地油泥,根据国家环保相关规定,须对含油污泥进行合规转移及无害化处置。项目预计金额为2433.2万元,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1106元/吨(不含税,包含油泥装车、运输、外协、安全处置、HSE投入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工作量为历史遗留油泥进行收集、转移、无害化处置,预计22000吨,共需要2名中标人。
2.2工作量分配:第一名12000吨,第二名10000吨,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2.3服务地点:第四采油厂所属天赐湾、小河等区域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备有效的由市级或以上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08废矿物油)(废物代码为071-001-08),处理规模不小于20000吨/年。非陕西省境内投标人须取得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同意跨省转移的许可文件或手续。
3.4.运输车辆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或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拟投入拉运车辆为危险废物专用车,手续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3.5.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应具备符合条件的转运车辆15台及以上。
3.6.人员要求: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人员1人,安全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每台车需配备1名驾驶人员及1名押运员。驾驶人员要求有有效的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必须具备有效的押运证。
3.7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有油泥转移处置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结算资料、结算发票,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出日之后。
3.9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3.10 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1月29日: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转 6)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7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4.8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版的方式投标,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提交时间:建议于2021年12月05日09:00前(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5.1.2 投标截止时间见6.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柒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5.3 汇款成功后,投标人须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相应项目和标段的保证金购买状态为已付款,视为保证金支付成功。若投标保证金未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相关信息: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029-86978973;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至人工座席。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12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提示“电子招投标” 或 010-62069351,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线上项目公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