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公司危险废物处置公告
日期:2020-12-24
浏览:
341 状态:
招标日期 |
2020-12-24 至 2020-12-30 |
招标城市 |
山东 |
招标单位 |
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信息详情
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HYHAQD2020-0366
2.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实施地点:青岛。
4.项目内容:此项目为2020年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所处置的危险废物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中。处置量约33吨/年,具体以项目实际数量为准。
5.危险废物种类及分包情况:
包号 类别 废物代码 危险废物名称 形态 数量/吨
1 HW13有机树脂
类废物 900-014-13 废弃粘合剂和密封剂 固/液 约15吨
2 HW49其他废物 900-041-49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 固/液 约15吨
3 HW49其他废物 900-047-49 研究、开发和教学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物(不包括HW03、 900-999-49) 液 约1吨
4 HW49其他废物 900-999-49 未经使用而被所有人抛弃或者放弃 的;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有 关部门依法收缴以及接收的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 固/液 约1吨
5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900-217-08 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 液 约1吨
本次采购共分为5个包,投标人可选择多个包投标,但不得对整包进行拆分响应。本项目兼投兼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备经国家环保部门批准的所投包号类别废物的处置资质。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等相关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自行查询,招标代理公司查询验证,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自2017年1月1日到招标代理公司查询之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的查询结果为准)。
6.信誉要求: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4日-2020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4.2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或者网上获取方式(扫码填报报名信息+邮箱发送资料)。
4.3报名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5号白金广场C座202室(现场报名)或者网上扫码。
4.3.1现场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国家环保部门批准的所投包号类别废物的处置资质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4.3.2网上扫码报名
(1)扫码填报报名信息:投标人扫描下方二维码,选取所要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缴费”,根据提示完善报名信息后保存提交。
(2)邮箱发送资料:投标人扫码填报报名信息后,须将营业执照副本、经国家环保部门批准的所投包号类别废物的处置资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标书费汇款凭证的盖章扫描件一起发至邮箱(liuxiaojiao@sdhyha.com),并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3)标书费必须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汇出。
(4)电汇标书费的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事业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
账 号:37150198682700001356。
4.4.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150.00元/份,售后不退。
2.投标人报名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由招标代理发放给投标人。
3.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21日09:30,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曹县路31号2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曹县路3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32-83908829
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5号白金广场3号楼C座2楼;
联系人:刘小娇;
联系电话:0532-85761207;
联系邮箱:liuxiaojiao@sdhyha.com。
九、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招标人: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