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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公司污染物处置服务项目

日期:2021-01-05     浏览:543    状态:状态
招标日期 2021-01-05 至 2021-01-11
招标城市 江苏
招标单位 江苏海上国能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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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详情
.招标范围

2.1标段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将招标人的危险废物(HWO9油污水)运出厂区,并进行处置。

标段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将招标人的危险废物(HWO8废矿物油)运出厂区,并进行处置。

2.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对两个标段同时报价,可兼中两标。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

4.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需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2诚信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

4.1.3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

4.1.3不得使用通过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

4.1.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

4.2.1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开标日前1日)具有类似污染物处置业绩(业绩均须附合同必要部分的复印件,合同应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单位、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如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认可该业绩,并有可能导致废标)。

4.2.2投标人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须包含本次处置的危险废物类别)。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挂靠投标。

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

7、本工程评标办法:“竞争性谈判”。

8、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1月5 日8:30至2021年1月11日18:00时前,携带单位介绍信至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1129室 ,联系人:周新扬,联系电话:13921873690)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收取:工本费200元。

9、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电汇或至盐城市亭湖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1129室现场购买。

10、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11、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则1)取消其中标资格;2)没收投標保證金;3)追究其耽误甲方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1)立即清退出场;2)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3)承担甲方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4)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国能公司及下属公司所有项目的投标;5)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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