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乙二醇加氢废催化剂(含铜)处置公告
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化工”)乙二醇加氢废催化剂(含铜)将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公开竞价销售,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新乡市获嘉县,隶属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大型国有企业,公司占地550亩,主要产品为年产30万吨甲醇和20万吨乙二醇,属综合性新型煤化工企业。该项目生产技术采用航天科技集团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航天炉”干粉煤加压气化技术,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十一五”循环经济高新技术专项项目,采用的“羰化、加氢两步间接合成工艺”,符合我国缺油、少气、富煤的能源结构特点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属国家大力推广的高科技项目,同时,也是获嘉县产业集聚区公用工程供给单位。
二、竞价销售内容
1、竞价销售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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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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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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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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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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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格(元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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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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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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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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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醇加氢废催化剂(含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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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SiO2 铜含量: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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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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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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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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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布为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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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约120吨以供方实际计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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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新化工对标的物不做任何质量保证,标的物一旦售出不可退换,且售出后由中标方使用标的物所产生的损失,中新化工不承担任何责任。
3、目前乙二醇加氢废催化剂(含铜)暂未卸出,催化剂的有效铜含量以中新化工提供的铜含量30%为准计量报价,铜含量在±2%范围内原则上不再做调整。催化剂卸出后,双方应及时进行分析检测,若有异议(铜含量与实际偏差超出±2%范围),双方派人到货物现场共同进行取样,样品混合均匀后均分为3份,每份样品密封后,双方共同签章,各保存一份。双方共同将一份乙二醇加氢废催化剂(含铜)催化剂样品送达双方认可的分析测试单位进行铜含量的检验,乙二醇加氢废催化剂(含铜)的铜含量以分析的铜含量数据为准,将以投标人报价为基准报价(铜含量:30%时),按百分比计算出相应含量的价格,最终结算以实际分析检测含量为准,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4、危废物其包装物重量按照平均重量计重,在危废物过磅单净重中进行刨除,危废物包含的瓷球按照瓷球装填量进行刨除,瓷球填装量:6个反应器共计1.1吨)
5、乙二醇加氢废催化剂(含铜)采用无氧卸出,落地后由买受方负责外运,在其过程中所发生的物资运输以及其现场环境卫生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方自行负责(包括装具来回运输费、人工费等等),催化剂转移厂区外后,若发生意外或者事故,与中新化工无关。
6、提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相关环保手续办理完成后五天内完工(中标单位负责办理危废转移联单,费用自理);买受方必须确保现场有足够人员、车辆,并保证于销售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全部物资回收完成,如因买方原因影响废旧物资外运,每影响一天罚款壹仟元,此罚款从预付货款中直接冲减,同时我方有权力终止合同。
7、物资所在地点: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火车站南(让售方指定地点)。
三、报名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范围:必须有相应经营范围。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
(3)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轻组、接管和冻结。
(5)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轻大诉讼案件。
(6)必须提供相关的工作经验及业绩证明资料。
(7)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50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提供乙二醇加氢废催化剂(含铜)处理工艺流程、废水废气处理工艺,同时提供相关处理产能说明,对于不满足安全环保要求、提供虚假资质资料的投标人将取消中标资格。
(9)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对物资处置不当触犯法律,中新化工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不满足安全环保要求、提供虚假资质资料的投标人将取消中标资格。
注: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文件的报名将不予审核通过。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轻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竞价让售项目相同标段的竞价销售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四、报名、样品查看及报价时间、报名需递交的材料、投标保证金
1、网上报名截至时间:2021年3月4日14:00。
2、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通过电子商务上传下列证书、资料的原件的扫描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范围:必须有相应经营范围;必须提供处置废旧物资的工作经验及业绩证明资料;否则报名不予通过。
3、中标后的单位需签订废旧物资处置安全管理协议。
4、网上报名后的单位需于2021年3月4日下午二点至中新化工现场缴纳200000.00元(贰拾万元整)的保证金(只收现金),否则报名不予通过。
5、开标后,如果中标单位拒不履行竞标承诺,预交的200000.00元(贰拾万元整)不予退还。
6、竞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予以退还,中标的单位预交200000.00元(贰拾万元整)的保证金转为预付货款(只收现金),合同履行后期,场地清理完毕,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先款后货,发货完毕按实际发货数量结算,按实际结算金额,开具13%增值税发票。
8、现金缴纳、退还地点及联系方式:新乡获嘉县城南化工园区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财务室。
9、联系方式:郭海滨 15836078540(技术)
许宏伟 15893886226(商务)
五、竞标须知
1、投标方必须在“中原云商电子商务平台”中进行注册,并为中原云商电子商务用户。
2、竞标方需在“中原云商电子商务平台”上报价。
3、中标方不得将标的物售他人、委托其它公司处理或发生其它与本业务相关的违法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违法责任由中标方承担;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履行合同的,视为中标方中断合同。
4、本竞标公告在中原云商电子商务平台中发布。
6、此次投标对每吨进行报价(单位: 元/吨)。
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